一、網上確認的基本程序
1、報考人員通過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登錄所在考區(qū)網上確認系統(tǒng);
2、閱讀、熟悉考場規(guī)則和《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并做出誠信考試的承諾;
3、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格式,二寸(35mm×45mm)、20Kb 以下、以當地考試機構網上明示的規(guī)格要求為準,對不符合規(guī)格的數碼照片建議用圖像處理軟件另存為符合要求的照片];
4、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網上支付考試費用,報名確認結束。
二、三類人員須現場辦理相關手續(xù)
以下報考人員還需要現場辦理相關手續(xù):
?、俑男彰绣e別字或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個別數字的報考人員;
?、谵r村特困或城市低保報考人員;
?、燮渌洰數乜荚嚈C構確認需現場辦理的事項。
這些報考人員應關注確認網站發(fā)布的信息或撥打咨詢電話,按考試機構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更改考試地點注意事項
確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考試地點的,報考人員應關注報名確認網站發(fā)布的信息或電話咨詢,獲知辦理更改及確認手續(xù)的時間、地點和要求。
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不能再更改考試地點。
四、更改個人信息注意事項
報名確認中,有兩類報名信息經當地考試機構同意后可以修改:姓名中的錯別字、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未經招錄機關同意,不得更改。
報考人員更改報名信息均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
報考人員要修改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時,須出示身份證,只有身份證號與報名信息庫中身份證號一致時才可以更改。同樣,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當發(fā)現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與報考人員出示身份證中的身份證號有個別數字出入時,若該數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五、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xù)須知
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人員,必須攜帶以下材料,由各省(區(qū)、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1、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攜帶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辦理減免手續(xù)的方式和時間由各地考試機構自行確定。
報名確認成功的考生還需后續(xù)關注準考證打印等事項,11月24日10:00—29日12:00登錄所選考試地考試機構網站,通過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自行查詢、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也可通過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打印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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